一、复习考试期间执行上述车船安排,原接送教师往返校区的车船停开。
二、主考、监考教师往返校区乘车地点与平时上下课乘车地点一致。
三、除上述车船时间安排外,其余时间考试的主考、监考老师请自行提前安排车船。自行购买的车船票,由各单位教学秘书收齐,集中到教务办统一报销。
四、漳州校区工作人员上下班乘坐的班车班船时间、地点不变。
五、请全体人员提前到达候车点或码头,严格遵守发车发船时间,超时不候。
六、请全体乘坐人员,严格遵守车船交通规则,注意安全;在上车船时,主考、监考教师主动出示漳州校区教务办、嘉庚学院教务部发放并加盖公章的“车船通行证”, 漳州校区工作人员主动出示“厦门大学漳州校区车船通行证”。
转 校区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