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现将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校历,本学期寒假从2010年1月24日(星期日)起至2月20日(星期六)止,2月22日(星期一)起正式上课。2009-2010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21日(星期日)。
二、全校师生均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定,如因事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,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。
三、寒假期间,全校各单位的负责同志应切实安排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,为教学、科研和科技产业化等工作做好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工作。在此前提下,从1月26日(星期二)起至2月18日(星期四)止,各单位可以安排干部、职工轮休, 2月19日(星期五)起全校干部职工正式上班。请各单位于1月21日(星期四)前将本单位的值班安排表分别报送至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。
四、各学院、研究院要加强对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,及时掌握和了解假期留校学生的人数和情况。宣传部、学生处、漳州校区管委会、工会、团委要研究安排好寒假留校师生文娱活动和其他活动,资产后勤处和后勤集团应认真做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。
五、全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和卫生防疫工作,严防火灾、盗窃、泄密、疾病传播等事件发生。保卫处要加强安全检查,加强重点部位值班的值班工作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六、放假前,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内务整理、卫生清洁等工作,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春到来。
转 厦门大学办公室